可燃气体爆炸场所分化
可燃性气体的出现会形成-个潜在的爆炸性环境。所谓潜在的,就意味着它们并不是时刻出现的,有的出现频率高,有的出现频率低。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危险性小的场所之分。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场所进行“场所划分”。划分的目的就在于运用统计学的原理,按照场所中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存在的时间长短,将场所的危险进行程度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类型采用不同的防爆措施和不同种类的气体检测仪器。
世界各国对危险场所区域划分不同,但大致分为两大派系:中国和大多数欧洲国家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的划分方法,而以美国和加拿大为主要代表的其它国家采用北美划分方法。
中国标准GB3836. 14- 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的规定如下:
0区爆炸性气体环境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在正常 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场所;
2区在正常 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如果出现也是偶尔发生,并且仅是短时间存在的场所。
0区-般只存在于密团的容器、缸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防爆设计过程中1区也很少涉及,大多数情况属于2区。
美国、加拿大等北美国家危险区城的划分依据NEC (美国国家电气规程)的定义,对气体划分为1区、2区(没有0区)。两者之间的对应关系大致如下气体
IECO区、1区一NEC1区
IEC2区一NEC2区
IEC中“区”的英文表示为Zone;而在NEC中“区”的英文表示为Division.
因为本文只涉及气体部分,因此在以下部分中,将不再讨论粉尘类的爆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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