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工业废水监测技术方案
1.监控要求
产生单位监管要求
工业总用水监控:监控工业总用水流量(立方米)、瞬时流量(升/秒)。
废水收集池水量、液位监控:监控废水收集池液位高度(厘米)、水量(立方米),如有多个底部未串联起来的收集池或收集桶,则需对每个收集池或收集桶都进行监控。
工业污水排放监控:如企业除了零散工业废水还存在工业污水排放的,需要对工业污水排放进行监控,监控因子为工业污水排放流量(立方米)、工业污水排放瞬时流量(升/秒)。
视频监控:废水收集池视频监控,如有多个收集池或收集桶,视频需全覆盖。
2.零散工业废水产生单位工艺流程
二、验收规范
验收条件
现场端监控系统建设内容符合参数监测子系统要求
现场端监控系统建设内容符合《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技术指南》中参数监测子系统的要求。
设备选型符合设备配置要求
设备、仪表选型符合《东莞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技术指南》设备配置要求。
数据采集传输仪
集成可靠的工业无线通讯模块,配合高效稳定的电源供应方案,为无线通讯模块长期挂网运行提供有效保障。数据采集传输仪需支持HJ 212 《 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和本技术指南中的扩充协议内容(因子编码)。
为了保障数据采集和传输的稳定性、可靠性、准确性、安全性,为了防止三无产品进入市场,数据采集传输仪需具备中环协认证。
数据采集传输仪具备自动校时功能。
数据采集传输仪具备数据临时存储功能,网络中断时能暂时存储在数据采集仪本地上,网络恢复能实现数据补传。 数据采集传输仪具有显示屏功能,能现场查看采集的实时数据、分钟数据等。
数据采集传输仪应按传输指令要求实现数据传输与反控,应满足向多平台发送在线监测数据的传输需求。
3)联网调试,数据传输稳定
通过现场端监控系统上传中心监控平台的数据,符合《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技术指南》中数据
采集传输规范要求,与平台联网成功,系统连续稳定运行168小时。
联网验收
现场端监控系统上传中心监控平台之间的通信稳定,排除经常性的通信连接中断、数据丢失、数据不 完整等通信问题。数据采集传输系统在线率达90%以上。
数据传输正确性
系统稳定运行一周后,任取其中不少于连续3天的数据进行检查,要求上位机接收的数据和数据采集 传输仪采集和存储的数据完全一致。由中心监控平台值守单位出具相关数据接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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